直击中国基层治理的厦门探索:远亲不如近邻******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直击中国基层治理的厦门探索:远亲不如近邻
中新网厦门11月21日电 题:直击中国基层治理的厦门探索:远亲不如近邻
中新网记者 杨伏山
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的深田社区,因为“远亲不如近邻”理念在这里开花结果,悄然形成并发扬光大“近邻”模式,而闻名遐迩。中新网记者近日慕名走进深田社区,近距离感受了这一“近邻”模式散发的浓浓邻里情。
在深田社区居委会,一位苗姓阿姨前来社区咨询为其老父亲办理残疾证事宜,社区残疾人联络员陈芳芳热情接待了她。在苗阿姨很快办完手续满意离开之后,陈芳芳告诉记者,苗阿姨父亲当年是抗美援朝战士,办理残疾证享有优惠政策;此前社区网格员已主动入户为其宣讲相关政策福利,并将表格交其家人。
平日里,陈芳芳每天手上需要办理的事务不少,协助老人办理相关手续的确会更麻烦、费事些,但每当看到老人家办好事情后开心的神情洋溢在脸上,她很开心,“有一种能帮到人家好有成就感的感觉”。
深田社区居委会为居民提供服务。 李思源 摄深田过去地处厦门城郊,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始辟为新居民区,2000年底改制为社区居委会。回溯深田的历史脉络,深田社区网格员陈婷说,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百家村兴起,许多华侨来此投资落户安家;因为年代久远,百家村周边的这些华侨房子一度产生一些产权及归属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
旅居菲律宾的侨胞施女士就遇上了长达20多年的侨房纠纷问题。她在深田的一处房产长期被人占用,房屋产权及归属问题一搁便是20多年。她身处异国他乡,反映无门。从老街坊邻居处听闻社区“万家和”调解平台上线,她便抱着一丝希望向社区求助。随后,社区调解服务队介入,经过与双方长达3个月的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
20多年一直没能解决的侨房纠纷,因为“近邻”模式的亲和力迎刃而解。深田社区党委副书记郭娴琳说,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精神内涵,多次上门或约见双方见面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房屋产权人考虑实际使用人帮忙看护房子那么多年的现实,主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虽然从法理上说,产权人不需要提供补偿,但产权人主动提供补偿,也兼顾了人情。”郭娴琳说,从调解的角度看,只要双方自愿,也不违反法律,达成共识就都不是问题。
在深田社区居住了40多年、退休前为图强居委会主任的林彩霞对记者说,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初心就是为了大家和睦相处,社区时常组织大家开展各种活动,坐在一起交流沟通,“大家经常见面,经常沟通,感情就好了。”
深田社区组织居民学习交流。 杨伏山 摄有了这样的感情基础,居民对社区工作也就有了更多的理解,更乐于自发参与社区治理。林彩霞说,谁家遇到困难了,大家纷纷伸出援手,“都来帮忙,同心协力。”
对此,在深田社区居住超过40年的沈丽秀深有同感。她说,过去,小区都是旧房子,环境很乱,邻里之间少有往来,甚至“彼此连楼上住的谁也不知道”,老人有个病痛什么的也没人管;现在,小区设了助老员,新时代实验站多了好多年轻人,对老人非常关心,服务非常全面。“家里要是遇到什么问题,只要一个电话,就有人上门帮忙来了,真的非常贴心。”
“邻里关系好了,邻里之间有什么困难,彼此都乐于互相帮助,互相关照,关系就越发亲密。”沈丽秀说。
当下,都市里楼房盖得越来越高,邻居之间素不相识的现象却并不少见。郭娴琳表示,深田社区希望用这种“近邻”模式,让邻里关系能够更好。
深田社区居民晨练。 杨伏山 摄在深田社区,居民走出家门,走进社区,通过参加社区举办的各式各样的活动,感受来自社区以及周边邻居的关爱与热情。
伴随邻里之间以及对社区的认同、共情,更多的居民参与到社区的自治与共治当中来,社区组建的百事帮邻里互助服务队也吸引越来越多居民参与其中,发光发热,互帮互助,共建属于自己的美好家园。
深田社区探索的“近邻”模式,在社区治理中彰显出强大聚合力。目前,“近邻”模式已在厦门全市推广。
志愿者入户为老人提供服务。 深田社区供图“厦门在全市推广‘近邻’模式,对我们进一步做好社区治理,具有很大推动作用。”厦门市湖里区兴隆社区主任助理、台商熊麒向记者表示,兴隆社区较早引进台湾社区治理模式和经验,建设美好小区,内容上与“近邻”模式异曲同工。
作为厦门市对台服务试点社区,兴隆社区现有300多名台胞在此居住、生活、创业。熊麒说,兴隆社区工作的特色主要是以两岸融合为主轴,“近邻”模式让台胞与社区居民互动很好。“我们将把‘远亲不如近邻’这一理念更凸显起来,促进两岸同胞融合发展。”
如今,深田社区所属思明区委宣传部正创新打造思明近邻宣讲品牌,组建1个区级“近邻”宣讲团和10个街道“近邻”队,深入全区展开百场巡回宣讲,让厦门这座充满爱心的城市更和谐、更温馨。(完)
国是说法|掌掴幼儿的家长被刑拘,孩子打架到底该怎么办?****** 文/赵斌 近日,两名男童在幼儿园抢玩具时,一名儿童头皮被对方戳破。受伤男童家长鲁某某到对方家中讨说法期间掌掴对方男童,并于冲突中将对方男童祖父推倒致其腿部骨折。鲁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案件。如检察机关确认相关行为事实构成犯罪,鲁某某有进入批准逮捕程序的可能。 原本仅是两个小孩子之间的摩擦,不料却演变为一场刑事案件。不少网友在两方家长里选择“站边”并展开讨论,一度将此事送上热搜。 更多理性的网友在思考、讨论:遇到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 中新社国是直通车为此采访中外专业人士,寻求建议。同时,也了解国外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 事出有因,刑拘重了? 鲁某某用不到一天时间,从本应对方前来道歉甚至赔偿的占理一方,变成面临刑事处罚风险的“犯罪嫌疑人”。 “处理方式过激,打孩子、动老人不可原谅。”很多网友表达出此类观点; “打得轻,自己孩子不教育就会有人替你教育,如果自己孩子被打会不惜一切代价打回去,人之常情。”这种观点也并不罕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通过网上公开视频可以反映出,年轻男子掌击儿童左侧面部致儿童倒地,如果该儿童经过伤情鉴定确认为轻伤或以上,该男子将有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风险。按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明表示,如果是伤情较轻,未达到轻伤程度,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给予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且,“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视频中男子既殴打了孩子,又伤害了老人,原则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有网友认为,老人受伤是因为拿椅子要砸鲁某某,推倒老人是正当防卫,应该免责,最起码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张明对这个观点持不同意见。因为老人在搬起椅子后年轻男子可以通过中间间隔、劝架的人避开老人椅子可能带来的伤害;同时,老人的力量和速度都有限,而致害人正处壮年,双方力量对比悬殊,视觉上该男子完全有能力正面迎接而防止老人伤害到自己,并且大门敞开,也应该有机会夺门而出以达到避免伤害效果。 张明说,从视频中可以看到,致害人冲上前用大力把椅子和老人一同推倒应该超出了必要的防卫限度,其举动明显具有攻击的意图,因此更倾向认为构成故意伤害。从目前报道的结果看,造成老人腓骨骨折,一般大概率会被确认为轻伤,这将给该青年男子带来极大的刑事法律风险。即便是老人对其动手在先,也仅仅是在赔偿和责任认定时有适当分担,不足以免除其刑事处罚。 孩子被打,应该打回去? 加拿大专业从事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华人学者彭伊博(Echo)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她接触到的当地家长相比国内家长更注重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注意训练孩子体格甚至搏击、格斗技能,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并且通过了解确认错不在己方,他们就不会放在心上。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内蒙古乌兰浩特市青年社工服务中心主任李剑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幼儿园阶段儿童之间冲突并不完全是坏事,尤其是男孩子。在一定条件保障下,尽量采取密切关注、不要干预的态度。” 李剑认为,幼儿园阶段儿童认知并未充分建立,更多地让孩子自己面对冲突并相对独立处理,这对孩子思维方式培养和大脑发育有益无害。前提是家长等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发现事情超出限度等问题及时介入。但这绝不是鼓励孩子“打回去”,因为孩子总有独立面对社会的时候,也总有打不过的时候,这种观念一旦在孩子心理上被固定,会给孩子的人生带来难以预估的风险。 彭伊博认为,如有介入孩子打架等冲突必要,一定是先倾听孩子的陈述与意见,如果孩子受了委屈先表示理解和安慰;如果孩子侵犯了别人,也别着急责备批评,以孩子描述为主尽量多方面了解事情原貌,再确定处理方案。 李剑说,引导孩子思考除了动手还有没有其他处理方式,逐渐培养孩子发散性思维习惯,不要直接给解决方案,因为这将限制孩子的思维模式建立,不能要求孩子给出的方案完美,方向正确即可。如果发现孩子明显有错误思想或举动,大都是源于父母等共同生活人的影响,孩子是家长的一面镜子。如果不能和孩子有效沟通,那更是家长在日常影响、带动、示范等教育过程中出了问题。 同时李剑指出,小学阶段12岁左右儿童尤其是男童如果暴躁易怒好动手,往往与即将进入青春期雄性激素分泌旺盛有关,不能简单压制,可通过和其兴趣匹配的体育运动项目来纾解他需要宣泄的体能和情绪。如果学习武术散打等对抗性项目,具有一定水准的老师、教练一定会注重武德培养,这对孩子身心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而初中阶段的孩子发现有暴力倾向等问题,还要关注其接触的人和事,是否是正能量。密切关注、尽少干预、重在影响和带动。 遇到“熊孩子”+不懂事家长组合怎么办? 孩子间冲突中,受伤一方家长很心疼,但不懂事家长和“熊孩子”往往同时出现,遇到了该怎么办? 彭伊博说,加拿大幼儿教育机构如果遇到学生冲突受伤情况会非常积极主动地处理并承担责任,如无绝对必要不会让受伤害一方知晓施害一方儿童信息。家长如果对教育机构处理不满,大都会找校长、找主管部门、找律师、找警察,不会善罢甘休,甚至选择转学。 据知情人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透露,涉事幼儿园疑似是双方居住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国是君拨通了该幼儿园电话后,有人称“具体不清楚,要了解情况去派出所”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目前从公开报道中也尚未找寻到幼儿园关于此事的相关处理方案、所做工作甚至是态度。在网民聚焦涉事双方时,幼儿园的责任与态度也不应被遗忘。 张明建议,如果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霸凌或者其他伤害,第一时间应该首先和学校等孩子就读的机构沟通,因为未成年人在入校时监护责任已经发生转移,校方和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对孩子的人身安全负责。如果直接与对方家长沟通理论,则极有可能产生正面冲突,从而由主动变为被动,把有理的事办成了没理。 如果孩子多次被欺负但并未造成轻伤等严重后果,并且学校老师等沟通无效,可以注意保留证据并争取学校老师或其他孩子作证,之后向教育主管举报其遭受校园霸凌,也可以同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检察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训诫、矫正或者向其家长作出强制家庭教育令等措施。同时,受害学生家长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