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e”乌镇】组图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即将举行!记者带你提前探馆******
世界互联网即将再次进入“乌镇时间”。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将于11月9日至11日举行。今年大会的主题是“共建网络世界 共创数字未来——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今年大会将有来自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0位代表,以线下或线上形式共同围绕大会主题展开交流。同时紧扣大会主题,将围绕合作与发展、技术与产业、人文与社会、治理与安全四大板块,就全球网络空间焦点热点议题设置20个分论坛。 此外,大会期间还将举办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实践案例发布展示活动、“互联网之光”博览会、“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等活动。 在大会开幕前夕,记者前往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会场,提前探馆,带大家先睹为快!
2022年11月6日,乌镇西栅景区门口,筹备大会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工作。(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乌镇厅正在彩排。(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乌镇厅。(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内的媒体中心。(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一层。(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一层。(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内,工作人员在搬运物料。(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媒体记者在拍摄媒体工作间。(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一侧媒体中心外,媒体记者拍摄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吉祥物小互。(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媒体记者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拍摄。(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小梧桐”志愿者拍摄合影。(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摄影:潘迪
撰文:李飞
策划:李政葳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