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集大型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将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
历时两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六集大型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将于1月11日至13日,1月16日至18日在央视综合频道20:00档播出,每天一集;次日在央视科教频道21:20档重播。长征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继承长征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本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为依托进行拍摄,讲述长征故事,弘扬长征精神,反映新长征的新成就,是一次对长征题材专题片创作的探索。
本片分六集,每集50分钟,共300分钟,完成片自拍量比例达70%,表现出鲜明的创新特质。六集分别是:第一集《让长征文物活起来》,第二集《跨越时空的承诺》,第三集《一条绿色生态廊道》,第四集《奇迹在万里征程闪耀》,第五集《红飘带上的诗与远方》,第六集《长征让世界读懂中国》。
与以往反映《长征》的纪录片不同,本片以反映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特点,从新时代的高度讲解长征历史,讲好长征故事和当下故事。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是“十四五”时期国家深入推进的重大文化工程。红军长征途经15个省(区、市),沿线留存了数量庞大、类型丰富的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价值、纪念价值和教育价值。本片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教育培训等工程的要求,反映公园建设的进程,展现长征精神。
本片用各类文物和文化资源讲述长征,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包含长征主题纪念馆、纪念设施和文物,覆盖了长征中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遗址、纪念地,承载伟大长征精神。片中讲述了遵义会议纪念馆数字化保护工程,泸定桥铁链制作技艺传承,甘肃会宁红军党员登记表等。
本片注重故事表达,使内容有人物、有细节、有温度、有感情。当下视角切入,串联起50多个重要故事段落,表现“长征与我们”的创作理念。片中围绕当年红军的庄严承诺,讲述了今天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走好新时代长征路”生动鲜活的故事。在奋战脱贫攻坚和实现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湖北省郧西坎子山村党支部书记魏登殿、贵州师范大学教授熊康宁……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反映着时代的变迁。当年红军走过的万水千山,正被建成生机勃勃的绿色生态廊道。江津白沙长江大桥建设生态保护、夹金山下蜂桶寨大熊猫国家公园等……,展现大美中国的气象,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及其沿线,分布着中国各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大国重器”建设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中国天眼……,历史上的长征与新时代的长征紧紧相连。当年长征文化一路璀璨,红色布告、标语、石刻等,成为独特的长征文化遗存。广东南雄发现了有曲谱有歌词的红军歌曲;反映长征的小说、诗歌、美术、电影等作品层出不穷;今天的中小学课本中,有关长征内容的课文共计11篇。长征文化成为我们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
本片着重国际表达,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片中介绍了第一位通过著述向世界讲述长征外国人勃沙特,展示了陈云首次向共产国际讲述长征的珍贵文献,讲述了美国记者斯诺在陕北保安拍的照片,使毛泽东和中国红军的形象第一次在世界亮相,美籍医学博士乔治·海德姆见证了人民军队,成为坚定的革命者。长征让世界读懂中国,长征在人类精神家园中具有史诗意义。
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是各方面通力协作的结果,摄制组用长征精神拍长征。总导演闫东,总撰稿江英、刘岳、董保存等主创人员,是2016年创作大型纪录片《长征》的原班人马。在中央和地方有关单位协调配合下,与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团队)、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等单位专家合作开展创作。在疫情防控的情况下,摄制组派出外拍团队近60人分6个组到各地拍摄,外拍总素材超过400小时。摄制组跋涉15个省(区、市),111个市县,总行程45210公里;共拍摄84个人物故事、历史故事,采访217人。片中使用了33位老红军口述历史资料,本次又抢救式采访到6位参加过长征的百岁老人,其中川籍女红军赵桂英已于2022年11月18日离世,享年106岁;川籍女红军王少连已于2023年1月9日离世,享年102岁。
大型电视专题片《长征之歌》的播出,对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群众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正如本片主题曲《长征之歌》中所唱的:“长征之歌歌不断,同心结,向前方”。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