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短评:为何越处于两岸关系低谷,越要疾呼民间交流?******
中新社北京12月30日电 题:为何越处于两岸关系低谷,越要疾呼民间交流?
中新社记者 杨程晨
2022年是“九二共识”达成30周年,也是两岸开启交流往来的第35年。这一年,台湾社会民心求变求新。“思”字在有关两岸关系的年度汉字评选中高票当选,其背后是同胞的异地相思,真挚寄望交流恢复、人员往来。
8月27日,2022年全球华侨华人促进中国和平统一大会在四川举行。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台湾位于祖国东南,故称“登陆”发展为西进。两岸打破政治阻隔的民间往来始于1987年,台湾的大陆籍老兵返乡探亲的呼声得以实现。自此,海峡不再成为阻碍,两岸民众进入共振时间,交流合作逾趋热络,西进蔚然成风。及至后来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不断深化。
一个“思”字,反映的是两岸民众对于局势的现实心境。
回首2022,在台湾“九合一”选举、佩洛西窜访以及台美频密勾连的背景下,台海局势暗潮汹涌,两岸关系多次面临风高浪急的挑战。针对外部干涉之举,大陆方面坚决反制,在政治、经济、外交、法律及军事方面强力震慑分裂及干涉势力。中共二十大所展现的反分裂、反干涉决心彰显人民意志。
即便受到民进党当局阻挠和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两岸民众希望交流合作、和平发展的呼声从未减弱。无论从当前、还是长远看,大陆依旧是台湾发展最坚实的倚靠,大陆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推进为两岸经贸往来提供了新机遇。台湾工商团体跨海赴交流、台湾民众至盼“小三通”彻底重启,基层期待互动的真实声音正在放大,被更多人听见。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大陆方面坚定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是为和平统一打造更广阔的民众基础,为两岸关系铺垫长久基石。两岸关系的前路仍有风浪、风险。即便如此,两岸交流、特别是民众之间的往来都不应中断。这是两岸主流民意的真实反映。
福建省漳州古城里的“台湾路”老街彰显漳台两地的历史渊源。龚雯 摄一则例证是,尽管近年两岸青年交流颇为不易,但台湾学生西进热情不减。通过交换生项目到大陆的台生活跃于两岸社交媒体上,客观展现大陆生活。他们对中新社记者说,将在大陆的经历视作难能可贵的人生“加分项”,“无论是回到台湾还是留在大陆,都是很好的参照和铺垫”。
待疫情阴霾逐渐散去,当务之急就是排除干扰、克服障碍,尽快恢复两岸民间各领域、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往来。让两岸同胞在交流融合中看清事实、认清真相,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地投身于两岸融合发展的大潮。
12月2日,第十届海峡青年节“黄巷·两岸青年文化交流周”活动在福州市三坊七巷黄巷启幕,台湾台中市同期举行。吕明 摄所谓“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越是在有人离间同胞感情、煽动同胞敌对之时,越能看出两岸同胞骨肉天亲的可贵;越是处于两岸关系的低谷、险境,越需珍视交流,越要呼吁往来。
兄弟既翕,和乐且湛。血脉的连结是两岸关系相向而行最持续的动力。年度汉字评选寄托两岸民众的新年愿望,折射的是两岸同胞的共同期盼。(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